不計免賠險: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而造成車輛損失(不含盜搶)或第三者責任賠償,由保險人依據《條款》賠償規定的金額負責賠償。 此條款的理解可參照附錄一:《機動車保險條款》第十七條的規定:“根據保險車輛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實行絕對免賠率。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即:兩個主要險種在發生事故時的賠償率并非100%,而是根據保險人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大小,按比例賠償,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保險車輛,只能收到符合規定的賠償金額的80%,其余20%須自行擔負。 因此,可以看出,如投保了“不計免賠險”,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時,就可以收到100%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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