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要投保公眾責任險?
公眾責任保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是指以損害公眾利益的民事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它是承保被保險人在固定的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時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所承擔的各種損害賠償責任的保險。 1、實用性強:可適用于所有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包括寫字樓、酒店/旅館、餐飲、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眾短期活動或場所。 2、市場需求廣:我國法制建設不斷完善,人們的法制意識不斷提高,依法錐權觀念不斷增強,對于責任風險轉嫁的需求越來越大。 3、保障范圍大:保險責任不僅包括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還包括法律費用,和一些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障范圍廣產品定價合理,性價比高。客戶可以根據各自的不同需求投保,如停車場責任險、電梯貴任險、廣告及裝飾裝置責任險都是多發責任,客戶需求強烈,責任可多重組合。 接下來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投保規則:公眾責任保險的費率一般為千分之三左右(除特殊風險的除外)例如:某連鎖藥店有12家分店,每一單店年度累計賠償限額為100萬,則他的保費為:100萬*0.3%*12家店=36000元;這只是給大家個參考啊,非車險經驗數據很重要。每成交一單經驗值長一分,當你經驗積累越多,對費率的把握越準確;公眾責任險它的適用范圍廣,除了大型商場、旅游景點投保以外,工廠、辦公大樓、酒店、賓館、商場、醫院、影視劇院、展覽館、機場、火車站等公眾活動場所都可以投保。 以下行業的客戶都可以是公眾責任險的投保對象,具體包括: 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電影院、音樂廳、歌劇院、公園......賓館酒店、餐館、娛樂場所、商場商店、購物中心......生產制造企業,比如鋼鐵廠、造紙廠、發電廠、電子儀器廠等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動、晚會、演唱會的組織舉辦單位......這公眾場所都有可能由于生產營業等各種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公眾責任險重點知識 1、公眾責任險為責任險,承保的是經營者在公共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或其他活動時,因發生意外事故,對第三種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也就是保險標的為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是被保險人轉嫁經營中存在的意外風險的一個保險產品。該種法律責任的來源,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的場所經營者對他人的安全保障義務。我國《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公眾責任險一般會包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賠償限額、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傷亡賠償限額和累計賠償限額以及法律費用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法律費用累計賠償限額等。3、每成交一單經驗值長一分,當你經驗積累越多,對費率的把握越準確。3、公眾責任險除了大型商場、旅游景點投保以外,沿街商鋪、綜合商業體內的店鋪、連鎖藥店、理發店、鮮花店、洗衣店、餐飲連鎖等都可以投保。
|
|
|